校属各单位:
根据学校《2021年校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事业发展考核实施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以及《党委宣传部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事业发展考核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现将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时间
2021年度考核时间范围为2021年全年,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二、考核内容
《党委宣传部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事业发展考核实施细则》为主要依据。通过各单位自评和宣传部考评小组评定,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评价各单位工作实绩和服务水平,确定考核结果。
三、进程安排
1.各单位于2021年12月28日前提交《党委宣传部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指标自评表》《党委宣传部2021年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自评表》
2.宣传部考评小组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审议初评结果,并公示。
四、考核要求
1.各单位自评要实事求是,梳理总结一年来的各项工作,对已完成的任务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。
2.宣传部考评小组要履行好责任,根据相应的扣分细则进行扣分。以工作通报或正式文件等形式对扣分情况进行通报。
3.严格遵守考核纪律,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、拉票或懈怠,如有疑议按程序反映或申述;有关考核科室要做到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严格把关,不打“人情分”,接受教职工和有关部门监督。
4.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将材料(纸质版+电子版)提交至党委宣传部(行政楼A栋503室),联系人:李曌,联系电话:15723359986,邮箱:lizhao@cqipc.edu.cn
附件:1.学校党委宣传部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事业发展考核实施细则
党委宣传部
2021年12月21日